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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在太子的大街轉角募捐一整天(9小時),身體透支。

比起上年侍應工作,上年原來十分輕鬆。

為表這份工作真的很辛苦,我作以下補充:

   我有運動習慣。

   一名女生做了一小時便回家。

   全部人都想放棄,其中有做過倉務的。


請體諒戶外工作者!


戶外工作已得抵受日曬雨淋,更不堪來自路人的冷嘲熱諷。

先說明兩點,

第一,募捐比賣旗難很多。

賣旗,人家買一個通行証;募捐,謹憑一顆心。

第二,義工和職業差很遠。

機構為了抵銷成本,會要求前線員工募捐一定數量金錢 (俗稱有QUOTA),

否則將扣除工資補償,使他們壓力大增。

今日,我拿着募捐箱還以為捧住個垃圾箱,人們都敬而遠之。

有更多臭臉的、不屑的、罵人的,為什麼?

我以為自己在行乞。


香港,一座不公義的都市!


這工作就只值最低工資的高一點。

然後,一身cosplay幫某大品牌在百貨公司宣傳,工資高三倍有多。

(工資的定奪方法有機會再討論)

愈貧賤的工作愈須付出勞力,但多少努力也無法改變現況。

愈貧窮的人受限於背景、教育、能力而擔任貧賤的工作。

最後貧窮的人始終貧窮、甚至跨代貧窮。


請幫助有需要的人!


今天有兩個人值得尊敬。

僱主嬸嬸,一直服務了十年。

有傷殘的姐姐,腿部扭曲,勉強可以行走,服務了半年。

殘酷的,長年累月地工作就剩下他們。

明明都是有需要的人 (包括在職貧窮)‧‧‧

出於憐憫出於自救,有需要的人總幫助有需要的人。

有能力的人卻只會按心情施捨吧!

 

最後,我放棄了工作,也不求工資。

一天可以,兩天可以,三個月不行。

現在,我很慚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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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dmond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