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要工作,我要自由,
但自由的生活都須要錢。
所以,我逼於無奈工作,
同時出賣了青春和自由。
工作是為了生活,
但生活就是不停工作。
該選擇生活還是工作?
原來它們都一樣。
工作不容許有錯,
人卻總重覆犯錯。
工作根本違反人性!
錯,人犯賤要工作。
邊一個發明了返工,
以為自己好有用。
我要給佢米田共。
我不要工作,我要自由,
但自由的生活都須要錢。
所以,我逼於無奈工作,
同時出賣了青春和自由。
工作是為了生活,
但生活就是不停工作。
該選擇生活還是工作?
原來它們都一樣。
工作不容許有錯,
人卻總重覆犯錯。
工作根本違反人性!
錯,人犯賤要工作。
邊一個發明了返工,
以為自己好有用。
我要給佢米田共。
訣別懶洋洋的心情又要重拾起衝勁。
但明天早上,我必然繼續留戀假日的氛圍,
匆匆趕上巴士也忘卻了早餐,
然後開展百無聊賴的日與夜。
假末多少令人沮喪。
除了面對時光飛逝的無力感,
心態劇變同樣輕易讓人神經錯亂。
前一秒還相信着生活有多迷人,
下一秒便發現原來生活很折人。
然時間不過是快慢快慢的周而復始,
差別不過於到底渾渾噩噩抑或是快快樂樂。
所以,不需有恨。
因為每一個明天早上總會懷念每一個最後今晚。
夕陽就在黃昏。
而假末的隔天早上,我必然後悔沒有早睡。
生活中有「效率=原則=規矩」的金科玉律。
然所謂效率,倒非柏拉圖所指「有人得益而無人受損」。
Efficiency = Effective Speed ,太多例子。
讀書、工作 : 量愈多,時間愈少 ; 遊戲 : 攻略,爆機。
吃飯 : 每天比賽。 ; 說話 : 不廢話,重點。
睡眠 : 時間、精神,反比。 ; 走路 : 阻街的走開!
愛情 : 拍拖,上床。 / 拍拖,上床,閃婚。 / 拍拖,閃婚,上床 /... (隨便了!)
這大概叫「功用極大化 Maxmium Utility」
於是,為了保障效率,定立了原則,實施成規則。
但當「效率」不幸成為無可取締的生活態度,
原則使我們喪失變通;規矩使我們漠視人情;
監管做得矯枉過正...
好事都變壞事了。
中學時曾用過的一張圖,
在相同的標題下決定再用一次。
(YAHOO, 2008年12月10日下午8:55)
Terrible, I know.
But just to let you know.
Smile whenever.
Whenever you go.
獨有傲霜枝 冬日花殘粉退
春雨也愁煞 又豈在朝朝暮暮?
不要只看這人有什麼跟什麼,
要看看他沒有什麼。
缺少某種必須的條件,
足以蓋過千萬個優點。
選人是這樣選的。
過路人很多,相遇很少。
相識是緣份,相知更難。
「有種感情很獨特,像一首電台的歌,再遙遠,一響起,你會懂。」
只是相處的時間十分短。
珍惜每一個朋友,牽心的朋友真好。
有些人三分自恃、七分驕傲,總喜歡自說自話。
有些人很聰明,自以為把握時間做自己事。
他們有共通點:不愛聽人說話。
他們最應該學聽,但聽不到又怎樣學?
老師常訓言:「學懂說話首先學懂聆聽」。
因為聆聽是學習聽懂別人說話。
聆聽須要內涵,找出別人話中的謬誤,訓練自己怎樣說話,犯錯也較少。
〈論語‧公冶長〉篇孔子教人「敏而好學,不恥下問」
隱含一種謙卑,正如孔子入太廟,每事問。
敏而好學首先學謙卑,因為虛心聆聽讓人得着更多。
聖經說:「虛心的人有福了」
謙卑在順服之先,謙卑在那裡都管用。
至於說話之道,其道在:「把你放在心上」。
「把人放在心上」,是謙卑的第一步。
謙卑聆聽,希望學得未算遲。
生活總存在時差。
讀書時玩,玩時想讀書,大學才知道要讀書;
上課時旁人聊天,聊天時旁人靜了;
在學校想工作,工作後懷念學校。;
睡前精力充沛,睡醒了最想睡;
考試時哼着歌,閒時不讀書。
總是不適應,總是做不對,總是不合時。
以後才回憶過去;計劃將來,但從不實踐現在。
時不我予或後知後覺或事後孔明或什麼都好...
總不能快人一步。
到底時間錯過了我,還是我錯過了時間?
捉摸不定的不叫時間叫人心?
雨滴落下 洗滌愛的初夏
秋天來了 為什麼太陽像花?
專欄上讀到一段文字:
「這種隨身拍只求宣洩感受,沒有發掘生活意義與趣味、
更不是個人的歷史,而且反映生活是多麼平凡簡單、
空洞而沒意思,有記錄的衝動沒有紀念的內容。」
筆者兩次反問:「有什麼好拍的?」
讓我想起自己日常的談話內容。
「很悶」「忙什麼?」「閒着」「我忙壞了!」......
「喂,下班後去那?」「回家」「作什?」「沒事」......
筆者可能想「有什麼好說的?」
然而,有些人,生活平凡簡單。
下班後打籃球;與朋友聚;喝幾杯又聊聊天...
有些人,追求生活平凡簡單。
閒時追看台劇日劇;閒時在公園耗上一個早上,吹吹風呆坐着沒事...
難道問「有什麼好活的?」
每一刻都需要意義嗎?
不,有時候分享無聊,自然就有聊。
如果沒有內容的話不可說,我大概無話可說。
正如我的部落格可被形容:
「空洞而沒意思,有記錄的衝動沒有紀念的內容。」
想看的,就有內容。
回憶的,就有意義。
「姨丈中12刀慘死 三人重傷
東莞新娘穿金戴銀遭搶劫」
不爽的新聞標題,這是什麼?
光明正大破壞好事,喜慶失親是什麼感覺,
簡直不敢想。
問「為什麼」只會徒增憤怒,
說「對不起」又於事無補,
法律都失去制裁意義。
世界有壞人、
有主張正義的人、
有主張正義的壞人、
很少好人。
記得有一次,我買一點禮物先讓「外人」挑選,再送父母。
不小心漏了嘴,結果被責罵,吵了一番。
我不解,兼愛不好嗎?
孟子說:「墨氏兼愛,是無父也;無父無君,是禽獸也」
又說: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」,誰對誰錯?
孔孟言仁:先愛血緣較近,關係較親的人。
從自我出發,以自家作中心,自私不自私?
推而廣之,父母利益必定高於他人?
特殊取向是否無可避免?
若階級觀念無法打破,各家自掃門前雪可以理解,其他人呢?
愛過份了,應如何?
無罪,因為愛。
所以,對他人表示無能為力?
從下而上這樣想,從上而下也這樣想。
孝順是天經地義的;忠君是理所當然的;
但生命有限...而愛,如果生而有之...
為什麼被愛的人不願意分享?
如果仁可以分等差,
那可以說,我對你其實不太自私,嗎?
仁和不仁,從何說起?
「幼吾幼以及人之幼」似乎合情合理,合乎人性。
無何奈何,我卻看到人類的自私?
最近方了解經濟獨立的重要性,
文化:衣食足然後知榮辱,追求價值層的基礎
個人:自力更新的開始
家庭:單身寄生族要學懂脫離;不少子女希望父母做到
社會:男女平等的條件
國家:維護基本國家主權;爭取較佳國際地位
結論:經濟獨立創造了自由和平等
很少人拒絕快樂
每個人都想要
卻不一定知道快樂
於是,我找找什麼是快樂
yahoo搜尋快樂
有以下的定義:
電話sms:
若要一輩子高興;作佛.
若要一陣子高興;作官.
若要一個人高興;作夢.
若要一家人高興;作飯.
若要一幫人高興;作東.
若要兩個人高興;作愛.
哲學家說:「人類的智慧就是快樂的源泉」
聖經箴言說
「心中喜樂,面帶笑容;心裡憂愁,靈被損傷」;
「喜樂的心,乃是良藥;憂傷的靈使骨枯乾」
中國「論語」有云:「樂驕樂,樂佚游,樂晏樂,損矣」,
意即:以驕傲、游玩、荒宴為快樂的,不但無益,反而有害了。
阿波羅的建議:
唯有「了解自己」,才能發展自尊,建立自信。
當然,了解了自己之後就必須接受自己,「做自己」;
我們必須「愛自己」,做該做的事,創造出可以發展的潛能生活。
布雷默說:「真正的快槳是內在的,它只有在人的心靈裡才能發現」
兩千五百年前的希臘哲學家伊比鳩魯說,
歡愉是快樂的關鍵來源,
但是達到真正的快樂的基本條件有三:
自由、友誼和經過分析的生活
我還是不知道快樂..
近來多用QQ這個內地聯絡工具,看見一篇又一篇青少年的偏激文章,
維護中國主權,高呼民族主義,甚至貶低其他民族,文辭之銳利令人咋舌。
提倡孔子儒家的文化大國就沒有一點包容寬恕?
子曰:「君子和而不同」,真是 「失禮,失禮」。
劉曉波獲獎,不論背後動機,都是對他的肯定。
相反,孔子和平獎實在貽笑大方。
「其身正,不令而行,其身不正,雖令不從」
「得民心者得天下」,因此,言論自由是指日可待。
不過現在得引用香港獨立媒體網的一句話;
「從前人說『我到墳前愧姓秦』,是時候改為『我到國外愧認華』了。」
By the way,最近維基解密網站創辦人阿桑奇被捕實在可圈可點,
不免招致西方國家言行不一的批評。
1.很難相信阿桑奇自己蓄意犯罪,陷害西方國家,過於戲劇
2.很可能只是巧合發生,但機率很低
3.西方國家借刀殺人,但有機會是陰謀論
不過,美國國方部長的回應,唔,還是第三個可能性較大。
留待觀看事情繼續發展。
今晚試看頒獎直播。
墮胎、代母、試管嬰兒... 與時並進的時代產物
下一步是複製人?
人類終到達神的位置,
干涉創造,掌控生命。
於是,生命,有價。
生命,可能是錯誤的結果。
生命,更加成為獨立個體,反正有錢就是父母。
總之,東拼西湊的就是生命。
「沒得選擇有時是幸福的,沒得選擇自有沒得選擇的心安理得。」
- 鄧小宇
真理愈辯愈明?
有人認為辯論是過程,從而接近「真理」。
辯論可以不存私心,可以為求真,
更可以剖析是非對錯,演繹抽象概念,並得到圓滿解釋。
季羨林先生曾說:「真理是愈辯愈糊塗。」
理論上,真理絕對正確,沒有缺陷。
透過「辯」能消除缺陷,摒除蒙蔽真理的事物、錯誤或歪理,
再以事實數據加以辯證、分析、研究,將「真理」辯清。
問題在於真理是否存在?換言之,是否有絕對?有的話又是否「人」可知道?
但人的認知由每人的經驗所得,然後對外界作出判斷。
認知是固執,但人卻把這種固執當作真理。
真理無非是人的以為是、以為對。
主流思想、道德價值觀為多數人認同的都被視之「真理」。
所以,莊子認為辯論真理沒有意義,一切只屬成見。
有理的,單以「快樂」一詞根據不同觀點與角度、不同定義,
就可得出千種見解。
既然事物都是相對而無絕對標準,就談不上辯論真理。
辯論技巧加上其他局限因素影響結果,技巧較好一方理所當然代表真理,
且難以辨識其真偽,例如詭辯。
歷史證明愈辯愈只會愈傷感情,政治舞台常展示動口然後動手的表現。
辯論最終可能發展成雙方各持理據作口舌之爭,這樣一來,真理會「明」嗎?
真理可由時間證明,具時間性。
但真理愈辯愈明?我暫且不敢苟同。